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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高校入学新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年10月11日 20:48   作者:   点击率:

各高等学校:

为做好今年高校入学新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保障大学生顺利开展学业,省教育厅决定,在各高校新学期开学之际,对入学新生进行全面心理普查。现提出如下要求,请各高校结合本校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当前大学生心理健康问题是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它关系着社会、学校、家庭的安定与和谐,大力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既是时代发展的需要,又是社会全面发展对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的必然要求。各高校要充分认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将心理健康教育做为新生入学教育的重要内容,保证时间,注重实效。要广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讲座、报告会、主题班会,帮助入学新生尽快掌握融洽校园人际关系的技巧,了解基本的心理自我调适方法,知晓校园心理障碍求助方式,及早适应大学学习生活。

二、全面做好大学新生的心理状况普查工作,建立学生个体心理档案。各高校要运用符合大学生实际的心理健康测评工具,认真做好入学新生的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工作,建立规范的学生个体心理档案,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辅导、咨询工作,努力做到心理有问题学生的早发现、早预防和早干预,确保学生身心健康。

三、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各高校学生工作部门要主动与其他部门密切合作,开展形式多样、潜移默化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精心设计活动内容,创新活动载体和形式,提高活动吸引力,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机构要充分利用宣传版面、宣传手册、校园广播、校园网络等载体,在入学新生中普及心理健康基本常识,营造关心、关爱学生心理健康的良好氛围。

四、充分发挥学校心理咨询中心的作用,做好学生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工作。心理咨询与心理辅导是预防大学生心理问题严重化、矫治心理问题的主要方式,各高校要进一步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心理咨询中心的作用,配齐配强心理咨询专职人员,对有心理问题的学生及时干预,全面跟踪,力争将隐患控制在萌芽阶段,防止问题严重化,确保所有大学生能够树立阳光心态、积极健康成长。

请各高校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填写《山西省高校入学新生心理普查情况表》(附件),并加盖学校公章,于10月31日前报送至省教育厅思政处。电话:0351-3183924。

山西省教育厅

201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