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教政函〔2016〕24号
各市教育局、省直属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精神,进一步提升我省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提高全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自身的专业技能和实践操作能力,充分发挥其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的重要作用,经研究,省教育厅决定举办全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
二、培训内容
1.积极心理学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
2.如何上好心理辅导活动课;
3.学校心理辅导室的有效利用;
4.心理辅导中的常见问题——学校团体心理辅导及个体心理咨询的理论及技术;
5.叙事疗法。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1.培训时间:2016年7月12日-14日,11日下午报到。
2.培训地点:山西省教育宾馆(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并州北路95号。前台电话:0351-4935555)。
四、有关要求
1.各市教育局要高度重视此次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的培训工作。按名额分配积极选派本区域内(市、区)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骨干教师参加培训,并指定一名教师为领队。各学校要为参训教师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2.参训人员报到时需提交一份教育个案材料(心理辅导案例)和一寸免冠照一张,在培训期间严格遵守培训纪律,无故不得请假。
3. 各市教育局将本市参加培训教师名单汇总后,于6月20日前将电子版报送至342344865@qq.com。
4.参训人员往返差旅费回所在单位报销。
联系人:李磊
联系电话:0351-5604662、15035134323。
附件:1.山西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培训名额分配
2.山西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培训报名表
山西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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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6年5月27日